给医生的处方套上“紧箍咒”

来源:  张圣  发表时间:2007-09-27 00:00 浏览次数:2686

芜湖市一院开展医院管理年——处方管理月活动

    据了解,2007年5月1日卫生部颁发了《处方管理办法》,为确保《处方管理办法》顺利实施,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将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从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角度出发,重点规范医生的处方行为,采取多条举措予以加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处方管理月活动。

    医院配套制度早准备

    市一院建立了严格的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定期登记、通报不合理处方,及时干预不合理用药。明确了执业医师、药剂人员的责任和权限,对不合格的处方、未取得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未获得调剂权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医院分别制定了处罚规定;同时完善了处方评价内容。将下列内容列入处方评价范围:一是处方药品用量。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二是抗菌素的规范使用。对照安徽省抗菌药物指导原则的规定,对合理、规范使用抗菌素作出评价。三是处方药品费用。重点对大处方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四是参保病人的自费用药。对照基本用药目录,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制度的参保职工就诊处方自费药品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对违反《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医师、药师等相关人员,依照相关法规严肃处理,确保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了医疗安全。 

    培训与教育并举

    新出台的《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药物商品名一般顺口、好记,改用通用名后,用的是化学结构名。比如过去老百姓耳熟能详的治疗感冒药白加黑、泰诺宁、百服宁、扑热息痛等,现在都要写成“对乙酰氨基酚”;抗高血压的药压氏达、络活喜等,现在都要写“苯磺酸氨氯地平”等等。医院根据本机构药品情况,印制了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常用药品通用名目录手册,包括药品通用名、剂量、剂型、规格、用法。分发到每位医生手中。同时组织了全院医护、药剂和医疗管理人员采取了集体学习、科室内讲座等多种形式学习了新的《处方管理办法》,提高全院医务人员合理用药的自律意识。

    严格奖惩与考核

    医院把处方的合理性纳入医师及其科室目标考核和奖惩范畴,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法和指标,把处方的合理性与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做到奖罚分明,使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成为广大医务人员的自觉行动。院医务科、药剂科、门诊部把此项管理作为质量监控的重点环节,每周不定期抽查门诊、住院处方不少于本周处方总量的1/3,对未使用通用名书写的处方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和全院通报。并根据考核评价结果严格各项奖惩措施和办法,促进广大医务人员坚持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原则,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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