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政策

来源: 发表时间:2026-01-28 09:39 浏览次数:12855

一、异地就医人员类型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在参保地以外的地区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或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二、异地就医待遇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的,执行参保地待遇保障政策。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参保人在参保地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按照以下规定报销。

居民医保异地就医(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职工医保异地就医(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三、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原则上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等,参保人员到海南省、西藏自治区等省级统筹地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医,可备案到就医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保人员可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一)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1.线上办理:

(1)微信搜索“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服务大厅→进入“安徽医保公共服务”→选择“芜湖”→相应类型异地就医模块,填写必填信息,上传必要备案材料,提交;

(2)打开手机APP“皖事通”→搜索“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同(1)操作;

(3)登录手机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选择“异地备案”→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去备案→选择就医城市、参保险种及相应备案类型→填写必填信息,上传必要备案材料,提交;

(4)微信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去备案→同(3)操作。

2.线下办理: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异地工作劳动合同,《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4)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单,《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5)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均可进行办理。

(二)异地就医备案时效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实行“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实行“一次备案、12个月有效”,有效期内根据病情需要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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